(一)由于本项目是个完整的系统化的生产过程。按项目设计要求,一般企业很难达到在现有规模情况下全面改建成项目设计要求的程度。而且,对现有企业来讲,这样做也不是十分合理的。从经济角度上讲,也是不必要的。因此,本报告不提供完整的项目设计书的原因就是本着现实的、客观、充分利用接产企业现有条件的原则。灵活的、视具体情况进行改、增、扩,以达到尽快投产和产品问市的目的,并可以逐步完成项目总体设计方案的分步改造目的。
(二)关于项目采用的技术条件、工艺方式在有关专利人掌握的技术材料部分已做说明。其中,每道工序均有质量检查,从来料开始到成品验收。
(三)所有装配车间面积、人员、设备及工艺程序,因接产方的投资规模和现有企业情况各异,必须视企业现有情况和投资情况后另行测算。
(四)其他辅助性生产条件:如车间与车间、工位与工位间的成品、半成品存放、转运、供料方式均与投入产出规模直接相关。投资规模不清,企业现状不了解,难以划定或测算。
(五)对设备的配备、使用、修整、调试等辅助工种、机修保养问题,均待生产规模确定测算或提出相应要求。
(六)管理人员、检查人员及服务人员的配置,也必须待规模确定后一并测算。(下页有规划说明)
总之,对于现有企业改、扩、增项目来讲,不同于完成新建项目。同时,必须考虑、顾及、利用现有条件,尤其必须在了解投资规模、产出方案(品种、数量)以后,视现有条件进行测算,才是合理的。这也是技术方一切为接产方考虑、服务、为充分有效的利用现有生产条件、争取制造出能够进入国际市场,创一流占领市场产品的原则态度。
电热帐产品生产所需投资费用概述
2015-11-12 13:24:33 点击:17
(一)总投资费用及其所指内容
按本可行性报告提出的总投资费用,可以理解为:在现有接产企业已具备厂房、车间、动力、水源、供热和其他一个现有企业所应具备的所有条件下总投资费应包括如下方面内容:(1)新增主要工艺生产设备费用;(2)为生产的产品所筹备的流动资金;(3)接受技术转让所应付的技术转让费用中的入门费部分(暂付款,属于待摊入成本部分);(4)部分新增非主要生产设备的购置费(根据企业已具备生产条件、设备条件的不同而额度不同,如果接产企业已有需要的非主要生产设备,即可不购而省略);(5)技术出让方协助技术接产方考查生产能力条件以及技术方在协助接产方寻求产品单件加工、原材料供应和模具的加工制造中所用的差旅费、及少量办公费、广告宣传费等。
(二)本可行性报告中提出的三种拟建规模(仍按已具备一定基础条件的现有企业接产计算)。其投资总费用所指内容如上条所述情况下,提供一种最低产量拟建规模的投资测算额(指三年后达到设计能力的100%时的生产投资规模)。